近日,原告某物业公司到五通桥法院起诉十位前业主,请求判令给付欠缴的物业管理费及违约金。经承办法官了解,该批案所涉物管费于2019年7月经原告集中催收未果,后原告与业主委员会解除服务合同,涉案业主至今未缴纳物业管理费,双方情绪对立严重。
(人民调解员开展疏导) 为避免承办法官首先介入引发涉案业主抗拒心理,不利于案件后续调解工作,五通桥法院及时启动联动调解机制,委托一名善于沟通的人民调解员先行介入该批案件,通过电话沟通的方式听取各涉案业主不缴纳物业管理费的原因,并开展心理疏导、减轻对抗情绪。 承办法官与当事人电话沟通 承办法官根据人民调解员提供信息,针对个案具体情况分别去电讲解法律法规、明晰法律关系,就被告提出的房屋漏水未动用公共维修基金维修、物业服务不到位、催收行为不合规等问题予以悉心解答,并及时向原告核实相关情况,督促现物业公司及业主委员会对存在问题进行协调处理。 涉案业主十分满意,纷纷通过微信向原告转账缴纳欠缴物业费,经年累月的群体性矛盾在一日内得到实质性化解。 涉案业主主动缴纳欠费 该批案的化解,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五通桥区人民法院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精神的生动写照,司法惠民成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