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我为群众办实事︱送法进企业 服务零距离

来源:隆昌市人民法院 作者:黄玉华 发布时间:2021-04-01 17:11:20

为深入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要求,为辖区企业、群众办实事解难题,330日,隆昌市人民法院第三党支部到四川江龙玻璃有限公司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上门为企业提供司法服务。

隆昌法院一.jpg

隆昌法院二.jpg

法院干警参观了该公司生产车间及展品间,了解了产品生产过程及公司经营情况,认真收集了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针对企业普遍关注的内部管理、合同签订、劳动用工等问题结合新施行的《民法典》,法官一一进行了讲解,获得了企业职工的一致好评。

此次“送法进企业”活动,进一步拉近了企业和法院的距离,提高了企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促进了企业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黄玉华)


责任编辑:梦雪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