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谢谢您,检察院的司法救助金对我和儿子太重要了。”离异妈妈张某激动的说。
司法救助是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检察院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又一有力举措。为了让司法救助金在保护弱势群体和助力乡村振兴中起到更好作用,彭山检察院一方面从本院办理的各类刑事案件中筛查救助线索,另一方面积极加强和其他部门的有效沟通协作,以便让检察院的司法救助金受益群众范围更广。此次对张某年仅6岁的儿子贺某进行救助,就是彭山检察院主动加强与区法院执行部门沟通的有效结果。贺某3岁时,母亲张某就离异了,原本就困难的农村家庭,在贺父不支付抚养费后雪上加霜。法院在强制执行时,发现贺父无可执行财产。为了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彭山检察院调取相关材料后,主动联系了张某,并深入张某所在村委调查走访。核实到张某儿子贺某确实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后,彭山检察院迅速为其申请了1.08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缓解其生活困难。
(刘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