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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力量】魏乔:每一个案件都是别人的人生

来源: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3-29 15:57:26

穿上法袍,敲响法槌,除暴安良,是他儿时最瑰丽的梦想。从2002年穿上制服的第一天起,点点滴滴的事务,平凡琐碎的工作,形形色色的案件,悄然翻卷了17年时间的流水,把他从一名豪情满怀又青涩无比的青年学生,锻造成一名稳重睿智又干练果敢的人民法官。他就是隆昌市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魏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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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调解,平息自焚风波

从民一庭到胡家法庭、界市法庭,再到执行局,魏乔工作的大量记忆,与一个叫界市的乡镇有关。2015年前的界市镇,在隆昌属于一个地处偏远、资源相对匮乏的乡镇。界市法庭下辖界市、普润两个乡镇,以涉农案件为主。在担任界市法庭庭长期间,魏乔从多年的基层工作中摸索总结出以“举例教育”“冷却处理”“暗示启发”“情理交融”和“亲友疏导”为主要调解形式的工作法,很好地推进了基层法庭工作。

他清楚地记得原告马某诉被告曾某离婚纠纷一案。被告曾某曾是沿海某著名酒店的大厨,有颇丰的收入,原告马某系东北某省一农村妇女。后因曾某患病,肌肉萎缩,生活不能自理,原告马某遂提出离婚请求。被告及家人和周边村民均不支持,认为这是典型的“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现实版,原告现在提出离婚很不道德,应该受到谴责。被告曾某坚决不同意离婚,而且情绪非常激动,一开始就对法庭的工作很是抵触,甚至扬言:“只要法院敢判决他们离婚,他就去自焚。”被告家人也站在被告一边,以激动情绪推动矛盾发展。

魏乔接到这个案件后,设身处地地理解原、被告心境,多次利用中午休息时间,顶烈日,冒酷暑,前往被告家中,给被告及其家人做工作,对当事人动之以情、苦口婆心地劝说,宣讲我国的婚姻法规定离婚自由的原则及相关法律规定,对被告摆事实讲道理,进而提出中肯的调解建议。通过不懈的努力,被告终于同意了原告的离婚请求,原告也作出让步,自愿放弃了夫妻共同财产应享受的份额,并承诺给付被告生活扶助费50000元。该案从立案到调解成功,仅仅用了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

小法官,心系一方稳定

2017年7月23日,界市法庭接手一起案件。原告为界市镇柏树村7个社200多户农户,因被告未某承包了农户的土地几年都未给付土地承包费用引发纠纷。得知此情况后,魏乔立即认识到这起案件存在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风险,如按一般的方式解决,很可能造成矛盾加深。因被告未某长期在外下落不明,按照一般程序,法庭在取得被告下落不明的材料后将采用登报公告进行送达,这样一来,等本案生效大致要半年过后,再申请法院执行又要一段时间,等被告退还土地给原告时必然错过第二年的春耕生产,导致老百姓又耽误一年的收成。魏乔立即将该案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

在有关人员的帮助下,终于将未某通知回界市镇。但就在依法向未某送达文书副本的前一刻,未某得知法院要来向他送达副本,立刻驾车逃离。当魏乔赶到时,被告未某已驾车离开有10分钟。送达未成功很可能耽误春耕开展,看着村干部焦急的眼神,想着村民失望的神情,魏乔心里只有一个字“追”。于是,发动警车、拉响警笛,开始了风驰电掣的追赶,在超越了一个又一个的车辆之后,最终成功地在未某驾车上高速公路前将其成功逼停,成功完成了送达。因送达及时,该案得以开庭审理、判决和执行,稳定了200多户老百姓的情绪,避免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通过判决和执行,在5个月内老百姓拿到了拖欠多年的土地承包费用,也收回了土地,保证了春耕的顺利开展。看着老百姓拿到拖欠多年的承包费时欣喜的神情,魏乔觉得他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回想那次紧急启动警笛,那次以130公里的时速一路狂追被告车辆送达传票,他到现在都难以抑制内心的激动。他所激动的,不是启动警笛的果敢与决绝,不是快速行驶的紧张与危险,也不是最终把追赶车辆逼停的险象环生,而是传票终于当面送达的那份轻松,是庭审终于如期进行的释然,是问题得以顺利化解的欣慰……柏树村土地流转纠纷一案得以完美审结,顺利执行,真的收了“一箭三雕”之功——200多户百姓的利益得到维护,政府的信访压力得以解除,法律的力量得以彰显。

济弱势,追回拖欠多年借款

2020年11月,魏乔从界市法庭调到执行局工作,担任执行局副局长。2021年正月初六6:50,一阵急促的电话声响起来。魏乔接起电话,电话中当事人焦急的声音传出来:“喂,魏法官吗?我是申请执行人黄某,我发现被执行人徐某的踪迹了,你们快来,要不然他又要外出,就找不到人了。”

挂断电话后,魏乔知道这意味着必须马上返回工作岗位,春节是举家团圆的日子,也是查找长期外逃失信被执行人的最佳时机。虽然春节假期还未结束,但他立即组织警力,来到被执行人徐某楼下蹲守。

“没想到大过年的,你们还会上门。”10:20,经过3个多小时的蹲守,魏乔带领执行干警终于把下楼吃早饭的被执行人徐某拦截。被告徐某因做工程需要资金向原告黄某借款30万元,一直未按约定归还借款。

隆昌市法院于2018年12月19日判决被告徐某立即归还借款本息30余万元。因被告徐某未按照判决的内容履行给付义务,原告黄某于2019年2月到本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因被执行人徐某欠债较多长期在外躲避致使无法找到本人,且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该案一直未有任何进展。

徐某被拘传到法院后,在魏乔的释法析理和耐心调解下,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约定了欠款的还款时间和方式,并当场支付了部分执行款项。申请人黄某拿着执行到位的款项,接连表示感谢:“这么多年了,终于收到了拖欠多年的借款。感谢法院的同志在假日里的不辞辛劳,才有这样高效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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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来,魏乔共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694件,结案率为100%,调撤率为72%。2010年,魏乔被评为“十佳政法干警称号”;2017年,被评为“我最喜爱的基层政法干警”;2018年,荣立内江市法院系统个人三等功;2019年,被评为“四川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

虽然没有审理惊天动地的大案与要案,但点滴之水依然深藏大海的浩瀚,丝缕之光依然包蕴了阳光的璀璨,以举巨重之努力面对弹指之砂砾,以谨慎敬畏之态度铸就公正与严明,深刻于魏乔心中,因为他知道群众利益无小事,每一个案件都是别人的人生。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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