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6日,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汪健红、王宏伟实地走访峨边县四川林河硅业有限公司、四川佳庆冶金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厂门口检察院”实践活动。本活动系峨边检察院切实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思想成果和工作成果,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理念的实践活动。
两名检察官来到厂门口积极联系了企业负责人,介绍了此行的来意以及峨边检察院打造“四个门口检察院”的活动内涵,同时听取了企业负责人介绍企业基本情况,了解了企业在日常运营中对法律方面的需求。
未雨绸缪,两名检察官就我院近年来办理的涉民营企业典型案例进行宣讲,为企业分析案例中涉及到的管理漏洞和隐患,将企业经营中遇到的相应问题进行收集整理,并结合企业特质向企业负责人提出相应的建议,切实做到将法律知识送到企业门口。企业代表经过与检察官的交流后主动提出希望检察机关能增加此类活动,为企业普及法律知识,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员工法律意识。
峨边检察院着力打造“厂门口的检察院”,将法律知识送到厂门口,为使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建立健全相应管理机制送上属于检察机关特有的珍贵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