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重要论述,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全面提升全社会应急避难能力和水平,12月13日,内江高新区应急分局对辖区内5所应急避难场所标识标牌的改善工作进行了验收。
此次验收工作认真按照《关于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对应急避难场所内的标识标牌增设和变更进行了验收。确保各场所得以高能维护和高效使用。
检查过程中,高新区应急分局局长对应急避难场所管理提出要求,一是要组织应急避难场所业主单位、管理单位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避难场所管理水平;二是要坚持每月常态化巡检,确保能及时发现、解决问题;三是要及时维修更换老旧标识牌,确保应急避难场所功能完备。(刘启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