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市中区应急管理局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互联网+执法”的基础上,建立行政处罚“内部案审”制度,明确执法案件的适用条款、自由裁量、办案程序等。针对在案件查处、事故调查过程中碰到的疑点、难点、痛点,加强与上级部门的纵向对接和各县(市)区的横向联系,吸取好思路、好经验、好做法。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聘请一名法律顾问,坚持重要行政决策必先通过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审查。严格对照两法衔接要求,深化与公、检、法等部门合作,凡构成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确保应急管理执法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