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防患于未“燃” 威远县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督查行动

来源:四川法治宣传融媒体中心 作者:晏红梅 发布时间:2023-06-30 17:52:58

为深刻汲取“6•21”宁夏银川燃气爆炸事故教训,抓严抓实抓细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近日,威远县安办会同县纪委监委、县委政研室等部门,开展全县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督查。


1.png

督查组前后到达新店镇、龙会镇、东联镇、高石镇、新场镇等乡镇,通过实地检查和座谈的方式,了解各镇落实燃气安全宣传及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的情况。同时,针对各镇燃气经营企业、餐饮店、农贸市场、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分别就燃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燃气管道运行维护,燃气报警器安装使用等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


2.png

督查组强调,一是要高度重视安全防范工作。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各镇要把燃气安全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专项整治方案。二是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燃气经营企业要做好用气安全的技术指导,以整改行动为载体,全面排查燃气安全隐患,督促指导用户安全用气,全面落实燃气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镇要加大摸排整改力度,常态化开展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监督检查,重点摸清餐饮店、农贸市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在燃气用具、连接软管、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减压阀和紧急切断装置等设备设施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深刻汲取此次爆炸事故教训,做到举一反三,做好安全风险防范工作。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排查整改的同时进行宣传指导,打好排查、整改、宣传的组合拳,同时,各镇要加强与燃气经营企业、燃气具销售单位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广泛宣传普及燃气安全知识,有序引导广大燃气用户提升安全意识、防范意识,筑牢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燃气安全管理的大防线。(晏红梅)


责任编辑:梦雪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