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川威远:煤矿灾害治理不到位 监管部门主动约谈

来源:威远县应急管理局 作者:梁俊峰 发布时间:2023-03-24 12:49:58

3月15日,威远县应急管理局对威远县侨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侨生煤矿)矿长、总工和班子成员就一起瓦斯超限报警事故开展约谈。


1.png

3月13日,该事故导致侨生煤矿+288m北翼回风巷瓦斯浓度达到0.75%。经调查,侨生煤矿存在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差、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不到位、瓦斯灾害治理不力等问题,为煤矿安全生产敲响了“警钟”。

约谈要求,一是正视问题,转变思想。煤矿要正视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反思,开展安全生产作风整顿,从思想上解决安全生产作风不实、不细和执行不力问题;二是细化措施,全面整改。对约谈会通报的问题,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全面落实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要对矿井废弃巷道进行全面清理,及时进行密闭;三是加强培训,杜绝违章。企业要加强员工培训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杜绝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对自己负责,对企业负责。

侨生煤矿矿长、总工和班子成员纷纷表示,煤矿将以本次约谈为“警醒”,切实开展安全生产作风整顿,细化各项安全措施,化解各类安全风险,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梁俊峰)


责任编辑:梦雪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