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整改落实、督查问责、宣传教育“四个常态化”机制,多措并举,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一、开展“红黄黑旗”挂旗工作,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为切实推动“三个必须”责任落实,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今年3月,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宜宾市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生态环境保护三条底线工作“红黄黑旗”挂旗工作方案》,建立安全生产“红黄黑旗”挂旗工作机制。围绕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增降幅度、是否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等作为挂旗评价指标,围绕“安全生产事故、部分重点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意外事故(事件)统计表”四张表分情况开展挂旗工作,将安全生产责任压实到最小工作单元。今年以来,全市已开展三期挂旗工作,挂旗结果将直接运用于本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结果。
二、“4+1”模式开展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日常动态考核。为切实提升安全监管实效,提升事故防范效果,充分发挥党政同责考核“指挥棒”作用。宜宾市印发《宜宾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日常动态考核细则(试行)》,采取“4+1”模式(每季度考核分值20分,年度考核分值20分+加分项)开展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日常动态考核。聚焦每季度全市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全面强化过程监管,以日常动态考核手段督促各区县、各部门各项工作落实。目前,全市一季度日常动态考核已结束,考核结果“点对点”开展通报。
三、分区分类分级开展隐患点源头治理。为切实建立安全事故隐患点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隐患点监督管理,2021年,宜宾市印发《宜宾市安全隐患点分区分类分级排查治理实施办法(试行)》,分辖区、分行业领域、分危害程度及整改难度开展隐患点排查治理,条块结合,将隐患点排查治理责任压实到最小工作单元,并综合开展分析研判,有效管控事故风险,衡量安全生产四项指标与上年同比显著好转,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