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江市应急委员会印发《内江市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处置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在实用性和操作性上进行了再完善、再细化、再具体,改进了原有内容在组织机构与职责、应急响应与指挥处置、附则等方面存在的不足。
《办法》在第五条“市应急委职责”内容基础上增加了“市应急委组成”内容,并对原“市应急委职责”进行了全面详细表述;对第六条“市应急委办公室及职责”内容也进行了全面详细表述;对第九条“10+N”编组模式内容进行了个别调整和规范。
《办法》着重对第十八条“分级响应指挥调度”内容进行了重新规定。把内江市应急响应由原来的一级、二级、三级、四级4个等级减少调整为现在的一级、二级、三级3个等级,并对启动3个等级应急响应条件进行了具体明确。
《办法》将第四十五条“附件”内容由原来的8个附件减少调整为现在的4个附件,分别是“突发事件响应分级及组织指挥”“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指挥部编成及各组职责”“市级部门(单位)及工作职责”“突发事件运行机制”等。(指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