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发《泸州市暴雨洪涝巨灾应急处置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预案》对市级防汛专项应急预案进一步细化、实化和强化,内容包括总则、基本状况及风险分析、巨灾场景预设及初期应对措施、指挥体系与运行模式、应急响应一般规定、应急保障、评估与重建、附则附件等8个部分。
《预案》在深入分析灾害风险和防灾救灾能力状况的基础上,针对泸州实际,分别预设主城区、南部山区暴雨、北部丘陵区暴雨、江河洪水等四种洪涝巨灾场景,详细规定了预报预警、先期处置、启动预警响应和应急处置等工作程序,并对可能发生的陡坡道路激流、路面积水倒灌、居民楼被淹、城区大面积停水停电、山洪泥石流冲袭、施工营地被淹、水库溃坝风险、煤矿雨水倒灌、城区道路及低洼地段淹没、企业厂房倒塌、县城区主要设施受损、车站人员滞留、沿江房屋被淹、江心岛居民被困、沿江船舶断揽及危化、污水泄漏等17种重大灾情险情,分类梳理提前预警、跟踪测报、转移避险、安全管控、交通管制、自救互救、抢险救援、通用保障等若干紧急应对措施,为指挥部会商研判和高效统一指挥调度提供了决策依据。
《预案》明确指挥体系和运行模式。市指挥部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双指挥长;市委副书记,有关市委常委,泸州军分区司令员,市政府有关副市长、秘书长及应急、水务、自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指挥长;根据灾种设立多名专业副指挥长,第一专业副指挥长由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担任,其余专业副指挥长由相关部门主要或分管领导担任;驻泸有关部队领导、受灾特别严重的区县党委、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明确前方指挥部、总指挥部、后方总值班室,应急救援力量调度等运行模式。同时,《预案》编制了组织指挥体系图和应急响应流程图。
《预案》指出,市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技术保障组、抢险救援组、军队工作组、医疗卫生组、交通保障组、通信保障组、要素保障组、灾情评估组、群众安置组、救灾物资组、社会治安组、宣传舆情组等13个工作组(根据工作需要可调整),由市级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明确了牵头部门、成员单位和主要职责。
此外,《预案》还明确了对暴雨洪涝应急处置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发现隐患不作为、处置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管理主体责任等。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依法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