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的一天,资中县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匿名举报:“资中县某建筑工程公司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涉嫌瞒报。”接到举报线索后,资中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立即组织对该起举报进行核查。
经查, 事故当天,该公司一名木工在进行拆除作业时,因未系安全绳,从离地约20米高处摔落,导致死亡。
事故发生后,该公司掩盖事故真相,瞒报事故属实,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资中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作出了行政处罚。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瞒报事故行为,依据《资中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第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资中县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9月对举报人予以奖励人民币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