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威远县应急管理局与国网威远供电公司 开展座谈交流

来源:威远县应急管理局 作者:钟华高 王 维 发布时间:2024-03-07 13:56:32

近日,威远县应急管理局与国网威远供电公司召开安全工作座谈交流会,双方围绕安全生产、森林防灭火等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


45.png

会议指出,当前正直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天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偏高,极易发生森林火灾,国网威远供电公司要发挥行业主体责任,围绕管理责任落实、规范标准执行、线路通道隐患、设备本体缺陷等四个方面开展大排查,加大线路通道内树线矛盾隐患及配网设备下方易燃物清理力度,加强线路运维保障和线路本体及附属设备缺陷综合治理工作,强化林区输配电设施防火宣传和联防联控联治。

威远县应急管理局和国网威远供电公司下一步将深化合作与交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完善会商研判、信息共享、应急联动机制,共同抓好安全防范各项工作,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钟华高 王 维)


责任编辑:梦雪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