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以老年人为侵害对象的违法犯罪活动层出不穷。犯罪分子利用老年人辨别能力差、防范意识不强等特点,以养老项目、养老产品、养老服务、投资理财等手段为诱饵,诱骗老年人投资,从而骗取老年人的养老钱,严重侵害了老年人的权益。常见的方式有投资养老项目建设、享受养老高规格服务,销售毫无价值的保健食品、保健器材引诱老年人求医问药、非法集资等,导致部分受骗老人养老钱血本无归。
自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龙马潭区法院积极开展部署,多措并举,确保专项行动不断向纵深发展取得实效。
立足审判职能,严厉打击惩治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权益的犯罪分子,加大力度追缴赃款或责令退赔,及时为老年人止损。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龙马潭区法院审结2起养老诈骗案件,对案件21名被告人进行了宣判,涉案金额达630万余元。 2022年10月12日,龙马潭区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刘某辉等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三名被告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至五万元不等刑罚,责令追缴被告人违法所得并按比例发还被害人。该案是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泸州法院宣判的首例涉养老诈骗刑事案件。 公开开庭审理,拓展社会效果 通过发布公告公开开庭审理涉老诈骗案件的方式,让广大群众、社会各界参加旁听,了解养老诈骗犯罪的特点,以案说法,增强群众对该类犯罪手段的认知,拓展刑事审判的社会效果。 典型案例 房某某等人诈骗案 近日,龙马潭区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养老诈骗案。被告人房某某、李某某共谋成立公司,低价购买不具有治病功效的产品,招募员工冒充电视台栏目组工作人员,以免费赠送礼品等方式收集老年人信息、吸引老年人参加活动,邀约被告人曾某某等人冒充“企业负责人”“专家”“教授”“营养师”等身份对老年人进行“授课”,虚构产品具有治疗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癌症等功效,讲师授课时员工负责煽动气氛,“唱双簧”砍价等,层层“套路”骗取老年人的信任,最终高价出售产品。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期间,被告人房某某、李某某等人在泸州、湖北等地诈骗老年人100余名,涉案金额达160余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房某某等人骗取老年被害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结合各被告人的犯罪金额、退赔情况、参与地位等,判处主犯房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其余17名被告人判处相应的刑罚。 通过贯穿始终的追赃挽损工作,本案案涉160余万元损失得到全部退赔,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深入乡村社区,加大宣传力度 大力开展防范养老诈骗的宣传活动,“泸法麒麟”志愿服务队龙马潭分队充分发挥自身作用,深入乡村、小区、商场等人员相对密集的场所广泛开展宣传,发放宣传手册5000余份,深刻剖析养老诈骗惯用手法,叮嘱老年人不要贪图小利,如遇可疑情况,多与子女沟通或报警。
下一步,龙马潭区法院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坚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依法惩治养老诈骗犯罪活动,把追赃挽损作为重中之重。同时进一步加大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的宣传力度,确保打击有力,惩治有效,保护有度,切实维护老年人群体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