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上午,洪雅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养老诈骗案件,县委政法委、洪川镇等部门组织相关干部群众和部分集资参与人共30余人到庭旁听了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8月,金家福(已判决)等人成立沈阳老妈乐商贸有限公司。2016年12月,老妈乐公司在洪雅成立老妈乐洪雅店,被告人杨某为管理人员,被告人谷某某、李某某、余某先后担任店长。被告人杨某等人按照公司安排以集中讲课、发放宣传单、口口宣传等方式,在洪雅本地向老年人宣称在老妈乐商城和德和商城充值,可以获得高息返利,并可以免费获得旅游服务和小礼品,引诱老年人充值。经鉴定,截至案发,老妈乐洪雅店共向176名集资参与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180万余元,尚有565万余元未归还。被告人杨某等4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该案系一起利用高息返利、赠送小恩小惠诱使老年人投资的涉养老诈骗典型案件,再次给行业监管部门和本地的老年群体敲响了警钟。诉讼中,洪雅法院高度重视案件审理工作,由院庭长亲自带头办理,成立了案件审判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审判工作方案,庭前准备充分,庭审规范有序。该案将择期公开宣判。
县委政法委组织现场听案,是一种无形监督。通过“规范化”视角观察“日常中”庭审,推动庭审规范化水平迈向新台阶。同时,通过组织群众旁听,以案说法,帮助大家提高防范意识,抵制养老诈骗犯罪行为,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
(孔畅 符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