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某等人犯集资诈骗罪案
关键词:旅游公司、月息回报、老年人、集资诈骗
一、基本案情
2019年10月初,被告人王某某、王某、符某某等人采用化名在内江市东兴区成立虚假的“内江某旅游投资管理公司”,并私刻“四川某公司”等单位公章,大量印发虚假宣传资料,成立有组织的公司团队,以投资四川某公司开发项目为由,承诺给予投资群众每月两分的利息作为回报,骗取了被害人王某某、吕某某等17名老年人63.5万元集资款。2019年11月,王某某等人携款潜逃,后被公安机关抓获。2020年初,内江市东兴区检察院陆续以集资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二、裁判结果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某、王某、符某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骗取17名集资参与人投资款63.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均应受到刑法惩罚。2020年9月28日,内江市东兴区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被告人符某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2020年11月17日,内江市东兴区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并责令各被告人继续退赔违法所得,返还各被害人。被告人符某某不服一审判决向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典型意义
“老人不安则家庭不安,家庭不安则社会不安”。近年来,部分不法分子针对老年人群体实施诈骗的方式层出不穷,扫码注册送鸡蛋,购卡消费就返利,天天领钱免费旅游,特效神药包治百病......本案三名被告人就是以投资旅游并返息的方式,主要针对老年人群体实施的集资诈骗,人民法院依法严惩违法犯罪的同时,也提醒老年朋友们,要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严防养老诈骗;要保持警戒心理,不要轻易动用养老钱;要树立科学养生理念,不轻信所谓的特效神药,守好自己的“养老钱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