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诈骗18人177万获刑十一年六个月,乐山市首例“养老诈骗案”宣判!

来源:犍为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饶万兰 发布时间:2022-06-06 10:54:52

为落实好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决依法从严惩处欺老行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切实守护好百姓“钱袋子”。2022年6月1日,犍为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乐山市首例养老诈骗案获法院判决,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

1654484132130.png

经查,潘某某在明知不能一次性交纳15年或者一次性补交满15年养老保险金的情况下,以帮忙购买养老保险为由,骗取了18名被害人177万余元,用于赌博和消费。

1654484163690.png

为有效惩罚犯罪,最大程度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犍为县检察院高度重视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对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通过主动介入侦查、引导侦查机关取证,准确把握依法从重要求,在对案件事实、证据材料严格审查的前提下,坚持惩治犯罪、追赃挽损两手抓,对潘某某诈骗案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最终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犍为县检察院积极发挥检察职能,针对被害人为老年人这一特殊群体,不仅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充分释法说理,积极引导被害人通过正当途径反映诉求、维护权利,还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最大程度发挥国家司法救助人文关怀作用,力求切实解决当事人实际生活困难。

1654484182293.png

老年人的事,再小也要当大事,预防与惩治养老诈骗不容懈怠。犍为县检察院将继续能动履职,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强化溯源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全方位、多角度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全力提升老人防诈“免疫力”,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贡献检察力量。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