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法治教育,2月27日,古蔺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以新学期开学为契机,到古蔺职高开展“开学第一课 法治护成长”巡回审判暨普法宣讲活动。此次活动通过网络向古蔺职高、金兰高中、古蔺中学、蔺阳中学进行在线直播,2万余名师生旁听。
案情简介:2023年5月10日至5月26日期间,被告人黄某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仍通过远程视频联系诈骗分子,按其要求使用自己以及他人的电话拨打指定电话号码,为诈骗分子冒充京东等电商、物流人员实施诈骗活动提供通讯帮助。经查,该期间内,黄某帮助诈骗分子拨打诈骗电话1755人次,获利人民币5000元。
在被告人陈述环节,黄某当庭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具结悔过。他深刻认识到参与电信网络诈骗对自己、家人和社会造成的危害,并提醒旁听学生要引以为戒,提高法律意识,自觉遵纪守法。
古蔺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当庭判决:被告人黄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庭审结束后,“泸法麒麟”志愿服务队古蔺分队队员甘露强细致讲解了网络游戏虚假交易诈骗、冒充电商客服类诈骗、网络贷款诈骗、杀猪盘诈骗、冒充亲属、领导或朋友诈骗、中奖诈骗、虚假征信类诈骗、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诈骗、网络刷单诈骗等相关典型案例,教育提醒学生:
一、买卖游戏账号、道具、皮肤,一定要通过游戏官方平台交易,不要随意点击陌生链接或扫描陌生二维码;
二、接到所谓客服的“退款”短信或者电话时,不要轻信,也不要随意添加陌生客服的 QQ、微信,应该第一时间向官方客服、商家核实;
三、不要轻信中奖返利活动,天上不会掉馅饼;
四、任何个人或机构都不能删除和修改征信,凡是自称贷款平台客服,能够提供注销、“洗白”不良网贷征信记录的都是诈骗;
五、任何要求垫资的兼职和刷单都是诈骗,不要有“贪图小便宜”和“轻轻松松赚大钱”的心理;
六、公检法机关办案时不会要求转款至所谓的“安全账户”。
下一步,古蔺县人民法院将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