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开学之际,为提高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效果,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2月23日,乐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佘京晏来到乐山市实验小学,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堂生动的“开学第一课”。
“检察院是做什么的呢?”“检察院是检查身体的吗?”同学们在一片欢笑中开场。当大屏幕蹦出动画宣传片时,孩子们的目光瞬间被吸引住了,视频介绍了检察院“四大检察”的职能和“十大业务”。课堂上,佘主任围绕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危害、遇到校园欺凌怎么办、如何远离校园欺凌四个方面,向孩子们娓娓道来,现场教授了许多有效的应对和预防方法。 紧接着,检察官引出了“NOT原则”,即“N代表not,不要沉默;0代表off,远离危险;T代表talk,要说出来”。最后,她带领大家宣誓:“不当残忍的施暴者!不当冷漠的旁观者!也不当沉默的被害者!”讲座现场掌声不断、笑声不断,气氛相当欢快、热烈。同学们争先恐后地举手发言,回答问题头头是道,真正做到了法治观念入脑入心。 法治课还给同学们带来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手册和《预防校园欺凌》宣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