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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向阳光·零距离”,屏山法院来了一群特殊的客人

来源:屏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郭林 发布时间:2021-11-11 12:04:37

11月10日一大早,屏山县人民法院迎来了县金江中学四十余名学生,这是屏山县法院举行的以“心向阳关·零距离”为主题的未成年普法宣传“法院开放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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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法院后,同学们在法院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兴致勃勃的参观了法治文化长廊、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活动区域及多功能调解室等,工作人员向同学们介绍了屏山法院信息化建设、科技法庭建设等,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让同学们“零距离”感受法院立案、审判、执行等工作,让同学们对法院工作有更加深刻、直观的认识。在参观过程中,同学们对审判庭外悬挂的典型案例及大厅内巨大的“獬豸”石雕屏风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认真驻足观看,在了解到“獬豸”的涵义后,纷纷上前触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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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30分,同学们前法院第一审判庭,旁听一起故意伤害案的庭审,随着审判长的一声“现在开庭”,被告人被带至审判庭,紧接着核对被告人身份、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有序进行,同学们在旁听席安静、认真的观摩了案件的庭审过程。

在合议庭进行评议的间歇,公诉人和法官助理耐心解答了同学们提出的疑惑和法律问题,并趁热打铁结合庭审中出现的法律常识,对同学进行普法教育,引导他们遇事沉着冷静、不冲动,受到侵害时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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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同学们与此次庭审的合议庭成员、公诉人进行了合影,并表示回到学校后也会向班上的同学普法。

九年级的何同学说:“听了这起案件后,我知道法律无处不在,做事前要考虑后果。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们应该主动了解法律、遵守法律、还要告诫身边的同学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如果我们的权益受到了侵害,要积极寻找法律帮助。”

七年级的陈同学说:“在生活中,处理事情要冷静,千万不要冲动,不要用暴力解决,要用正确的方法。我们作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较弱,要保护好自己,在受到各种侵害后,要及时向老师、家人寻求帮助,要知道法律是我们的保护伞,要懂得运用法律武器。”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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