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推荐

泸州市纳溪区开展用电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

来源: 作者:苏加波 发布时间:2021-10-28 11:53:53

近日,泸州市纳溪区组织国网纳溪区供电公司共产党员服务队走进白节镇竹海小学开展法治宣传和电力安全常识普及活动,用孩子们喜闻乐见的形式引导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用电安全意识。

8acc01b4ec829363e0f9d0fbaa4d504.jpg

共产党员服务队以口袋书展示、游戏互动等方式,面对面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和用电安全常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就未成年人应该享受的教育权,及教育权要受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进行了形象的演绎。

305e6c618b84e02ff3e8bcecdb9667a.jpg

课堂上,服务队队员重点针对如何正确应对校园安全问题与同学们进行了互动交流,同学们也结合身边发生的事情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和应对方案,针对学生提出的疑问,服务队队员耐心细致地解答,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观、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加强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

此次普法活动形式活泼、内容丰富,让同学们在繁重的课业之余学习了法律知识,受到该校师生一致好评。

纳溪区长期以来重视校园法治宣传和法治建设工作,开展“送法送安全进校园”活动是区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法治宣传教育,使同学们强化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苏加波)

 


责任编辑:唐方琼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