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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保护离婚纠纷中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同德法庭向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法院 作者:李超 发布时间:2024-05-09 23:2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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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攀枝花市仁和区法院同德法庭受理了原告吴某与被告沈某某离婚纠纷一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发现原告吴某和被告沈某结婚后生育一儿一女,婚后二人因家庭琐事纠纷不断,自2022年开始吴某和沈某都外出打工,孩子无奈只能跟随爷爷奶奶生活至今,孩子对父母离婚非常抵触。

同德法庭收案后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做思想工作试图挽回双方的感情,但因原告坚决要求离婚,且双方分歧较大,调解失败,案件进入诉讼程序,承办法官苦口婆心的多次电话与原被告沟通,均效果不佳,案件最终开庭审判,庭审后,承办法官也耐心征询了孩子意见,觉得再给双方一个机会,挽留彼此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承办法官向双方释明对未成年子女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向双方发出了《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书》希望每一个父母都尽早成熟起来,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冷静思考,理性处理各种关系,不要让孩子的本该快乐的童年失去父母的爱。

仁和区法院将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引导离婚案件当事人正确处理婚姻自由与维护家庭稳定的关系,关心、关爱未成年子女,关注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的精神和物质需求。(李超)


责任编辑:王思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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