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深化法治校园建设,切实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扎实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强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2024年4月8日,屏山县人民法院将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庭审现场“搬进”屏山县职业技术学校,用真实的案例为现场300余名师生谱写法治“教科书”。
基本案情:2023年2 月至7月,被告人刘某某通过QQ与诈骗人员取得联系,为谋取非法利益,刘某某积极为诈骗人员组建“手机口”并进行通话维护,刘某某非法获利13000余元。
2023年3月至7月,被告人凌某某从刘某某处获知该犯罪方法后,自行联系诈骗上家,通过为上家组建“手机口”,非法获利23000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凌某某、刘某某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仍提供自己的手机卡或者寻找他人提供手机卡,为诈骗人员提供通讯传输技术支持,其中凌某某致使他人被骗金额数额巨大的行为,刘某某致使他人被骗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均构成了诈骗罪,鉴于二被告人系从犯,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情况,分别判处凌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一年,最终判处两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闭门说教,不如以案释法。庭审结束过后,审判长陈绍远法官结合庭审案例,从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预防校园欺凌、远离毒品等几方面,为在场的同学送上一堂“干货”满满的法治课。
下一步,屏山县法院将继续延伸审判职能,抓住未成年这个重要群体,扩展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创新普法讲法内容,筑牢校园安全防护网,不断加大校园普法力度,力争取得更显著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