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推动落实泸州市纳溪区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督导检查工作,保障校园食品安全,维护学生健康成长,近日,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许进一行来到纳溪区大渡口镇中心小学,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专项督导。
许进院长对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功能分区布局进行了现场督导,深入食堂各操作间查看食堂环境卫生与设备设施安全,仔细查阅消毒记录、食品留样登记、进货台账等资料,详细询问了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厨房卫生日常清洁消杀、日常管控台账留痕等情况。
许进院长对大渡口镇中心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许进院长指出,食品安全工作的常态化是十分重要的,要时刻绷紧安全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校园食品安全放在首位,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抓实抓细食品安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把好全校师生“入口关”,坚决杜绝校园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校师生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