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庄严宣告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如今的乡村摘了帽子、换了新颜,迸发出无穷的生机与活力,相信只要坚持党的领导,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也必将如期成为现实。市中区法院结合“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策划了四期“我和我的乡村”主题活动,向大家呈现法院干警在拥有第一书记、驻村选调生多重身份下的工作心得,以及她们与乡村的故事。
敖勤乐山市市中区法院海棠法庭副庭长,一级法官 第一书记的心语,员额法官的札记 2021年8月,我响应组织号召,成为了乐山市市中区棉竹镇袁坝村第一书记,回到了我熟悉、热爱,从小生活的农村。至此,我与袁坝村便结下了不解之缘。但是,接到任命文件的那一刻,我是激动又忐忑,“我能做些什么?又该怎么做?”这些问题一直萦绕在我的脑海里。自从大学毕业后,我便进入市中区法院,一直战斗在审判第一线,更多的是向前辈和同事们请教、探讨法律专业知识,与当事人、律师打交道。第一书记于我而言,更像是“七窍通了六窍——一窍不通”。但值得庆幸的是,2021年1月,我离开了院机关,来到海棠法庭工作,有了更多直面基层群众的机会,也充分感受到基层法庭在乡村振兴中的桥头堡作用。我到袁坝村报道后,思量着,只有在足够了解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深入农村、联系农户、服务村民,才能更好地配合村组干部做好分内工作。为此,我便先向村组干部们全面深入了解了袁坝村的基本情况。而后,我通过查阅资料、请教学习、走访入户、熟悉政策,慢慢地有了开展乡村振兴工作的基本思路,我的“下乡”之旅便拉开了序幕。 党建引领,建强基层新支部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组织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前提,没有好班子、好车头引导,团体就是一盘散沙,振兴将无从谈起。入村至今,我利用多年法院调解工作优势,与村干部、群众打成一片,尽快摸清村情村貌,协助完成了村两委的换届选举工作,积极参加村组干部每月工作例会以及党支部每月的党日主题活动、党员大会,坚持带领村党总支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志愿者活动。同时,及时向村两委及全村79名党员宣讲中央、省市区历次全会、各级重要会议精神,并通过定期座谈与党员干部研讨抓党建促振兴的新思路、新对策、新建议。 巩固成果 助力乡村新发展 到村后,我与村两委干部通过多次实地走访调研,就巩固深化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不定期召开两委工作会。在过去的近8个月中,我与帮扶干部、村组干部用脚步丈量辖内2.9平方公里土地,全覆盖走访了本村所有脱贫户、低保户、特困户,累计走访村民1000余人次、200余户。并协助帮扶干部完善帮扶措施,定期开展防返贫监测。同时,与村组干部共商探索乡村振兴计划和项目,为村内引进了联通等企业,共建乡村网络振兴项目。 为民办事,营造和谐新环境 2021年是《民法典》正式施行的第一年,我也充分利用法官身份优势,依托“三官一律下基层”活动,为村民们进行普法宣传5次,就地调解村民纠纷5件。此外,我也带领村委干部积极推进人居环境整治、五清行动等中心工作,为村民办好事、办实事,改善村民居住环境。同时,向上级申请到位专项资金300余万元,用于维护改造江公堰沿线主干道路、拓宽硬化损坏的村组道路,护航村民出行便捷与安全。如今的袁坝村较前些年,显得更有生机、更有活力,也更加美丽,切实回应了村民们对美好生活的殷切期盼。 距我任乡村振兴第一书记已过去近8个月的时间,在这期间付出了汗水,也取得了成绩,让我对“脚下沾有多少泥土,心中就沉淀多少真情”有了更身临其境的感悟。但这既不是起点,更不是终点,在乡村振兴的征程中,我只是一粒微光,但我愿用所有的力量点亮前进的道路。前路漫漫,我深感责任重大,我做的还很少,需要做的还很多。我也将一如既往地奋斗在乡村一线,尽心竭力、一往无前,为实现乡村振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自己微薄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