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民法典进乡村 “典”亮美好生活

来源:太伏司法所 作者:冯霞 发布时间:2022-05-07 14:14:38

原图.jpg

为进一步加强民法典的宣传普及,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增强群众法治观念,5月7日,泸县太伏镇沙河村法律顾问为村“两委”干部和村民代表开展民法典专题法治培训。

活动中,法律顾问首先向参会人员讲解了民法典颁布的重大意义,并结合相关案例重点讲解了婚姻家庭、农民工工资、民间借贷、土地承包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宣讲结束后,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解惑等方式向干部群众进一步宣传民法典相关法律知识。

本次法治宣传活动有效提升了民法典在群众中的知晓率,使法治精神在村民心中生根发芽,为乡村振兴夯实法治基础。

(冯霞)

 


责任编辑:唐方琼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