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清家底做到心中有数。在全面开展“五权同确”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成果,全面摸清内江市中区全区集体建设用地现状。目前,全区农村建设用地4.89万亩、宅基地4.62万亩,其中闲置集体建设用地3750宗、862.40亩,并建立了分类管理台账。
◎“三权分置”激活土地功能。创新开展了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的“三权分置”改革,在巩固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权地位基础上,既保留了村民资格权不丧失的合法权益,又解决了社会资本利用宅基地发展乡村旅游产业、能办理使用权证和解决融资的难题,大大激活了宅基地使用功能,乡村闲置的最大生产要素得到释放,提高了社会资本进驻乡村发展产业推动乡村振兴的积极性。
◎“一退两转”增加土地来源。“一退”:即将闲置宅基地有偿腾退。“两转”:即将腾退宅基地与闲置公共服务用地转化为建设用地,通过村庄规划调整转化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目前,全区共腾退宅基地55宗,共计30.5032亩。
◎“两使用三方式”拓展土地效益。“两使用”:即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原址使用和集中使用。针对区位条件较好、新产业新业态涌现的区域,尽量保持原址就地使用;针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零散分置、与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区域无法契合的情况,在同一镇域内,将建设用地指标进行空间配置,实现异地调剂统筹集中使用。“三方式”:是指我区集中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的三种方式。一是出让使用。将集中的宅基地作价,采取公开出让的方式出让给社会资本发展乡村休闲产业。如,2019年原凤鸣镇、永安镇出让腾退55宗闲置农房及宅基地30.5032亩,作价882万元,给永博农业公园、川南大草原作为发展乡村旅游使用。二是租赁使用。如2020年龙门镇龙门村将腾退的宅基地17宗、3000平方米租赁给引进的社会资本汉安糖草公司使用,发展内江糖文化产业。三是入股联营。如朝阳镇黄桷桥村11.54亩限制的集体建设用地40年使用权作价290.16万元,与竹苑水乡联营发展乡村旅游。目前,已为该村集体年增收12万元。
◎利益共享提升参与动力。建立兼顾政府、集体、农民和社会资本方土地收益共享机制。强化权证保护,颁发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证与使用权证,保障集体经济组织、社会资本方等合法权益。同时,制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管理办法,区政府向村集体经济组织征收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工矿仓储用地按土地增值收益的20%征收、商服用地按土地增值收益的25%征收),受让方按成交总价的3%缴纳与契税相当的调节金,调节金原则上优先安排转让方所在镇统筹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和耕地保护。(杨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