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网信、农业农村、发改、工信、科技、市场监管、乡村振兴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实施《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有关要求,扎实有序推进数字乡村建设,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乡村振兴局等部门相关司局组织编制了《数字乡村建设指南1.0》,现印发你们,供推进数字乡村工作时参考使用。
各地区在使用本指南时,要结合本地实际,选择适配本地资源禀赋和经济基础的内容进行参考,切忌生搬硬套、盲目跟风。在推进数字乡村建设过程中,要稳步有序推进,合理设置阶段性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杜绝搞大融资、大拆建、大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