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洛县委政法委副书记阿基沙哈,本着“我为群众办实事”服务理念,帮助失主找回一辆被盗电动摩托车,为失主挽回3000余元经济损失。
4月27日上午9时,陈某发现自己于昨晚停放在电动车停放点电动摩托车不见了,在经过周边查找后未果,确定自己的电动摩托车已被盗。随后失主到甘洛县公安局新市坝派出报案,派出所办案人员在失主的描述下做了详细记录备案。碰巧县委政法委副书记阿基沙哈正在与派出所民警对接工作,听见了失主对自己被盗车辆的描述:“九成新、女式、粉红色……”,车辆的外部特征印在了他的脑海里。
因需要下沉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阿基沙哈同志于下午14时在经过甘洛县月琴广场的一草丛边时,发现一辆与失主陈某描述相符的电动摩托车,立即引起了他的警觉。
作为警察出身的他,凭着十多年的从警经验,经过仔细查看,他发现电动摩托车前盖已被砸出一个大洞,前盖内隐藏的线路接成短路状态,他断定这辆电动车是一辆被盗车辆,于是立即联系了新市坝派出所,派出所办案民警赶赴现场后,联系失主前来认领,经失主确认后此电动摩托车就是被盗的那辆电动车。失主表示:虽然电动车前盖有所损坏,但不影响日常使用,给自己挽回了经济损失。在对阿基沙哈表示感谢之余,失主陈某高度赞扬了中国共产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优良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