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2015年,被执行人甲雇佣乙、丙为其修建农村宅基地房。乙、丙提供劳务后,经双方结算,甲欠乙劳务工资13100元,欠丙劳务工资10400元。甲一直拖欠未付,乙、丙遂提起诉讼。2022年法院判决甲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乙劳务工资13100元,支付丙劳务工资10400元。
法院执行
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甲未自动履行。乙、丙于2023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执行后,向甲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督促其尽快履行,并责令其向法院进行财产申报。
甲对法院的《报告财产令》置之不理,经法院督促,仍以各种借口,拒不履行拖欠的劳务工资。法院依法作出《拘留决定书》,将甲送押至雅安市拘留所拘留惩戒十日。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项 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第二百四十八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 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法官说法
被执行人甲拖欠两名申请执行人劳务工资共计23500元,历时七年经权利人多次催要而不支付。经法院判决进入强制执行后,仍以各种借口逃避执行,拒不履行,漠视法律规定,终被拘留惩戒。
法官提醒
被执行人收到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后,应当及时将案款打入执行通知书指定的账户,若确实无法当即履行完毕的,应当在收到《报告财产令》五日内,如实向法院报告自己的财产情况,并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与对方达成分期履行的具体方案。
拘留惩戒不能免处被执行人的债务,拘留惩戒后,法院仍将继续对被执行人强制执行,直至执行完毕。拖欠他人债务的被执行人,切莫聪明反被聪明误,偷鸡不成蚀把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