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学生预防性侵害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6月2日,芦山法院干警们在芦阳第三小学开设太阳花普法小课堂,为师生们带去了一堂预防性侵害法治专题教育课。
活动中,干警们结合典型案例和工作实际,以互动问答的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学生们讲解了身体哪些隐私部位不能碰、哪些行为是性侵害、实施性侵害的伎俩、如何防范和应对性侵害、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知识,着重向师生们宣传了2023年6月1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向师生们传达了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从严惩处强奸、猥亵未成人犯罪,加强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的决心和价值取向。课堂上,学生们积极举手发言、回答问题,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提高了学生们的防范意识。
通过此次活动,让学生们了解到了性侵害相关的法律知识,学习到了如何防范性侵害行为,有效提高了学生的安全保护意识和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