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加快构建生态文明治理全民行动体系,围绕2023年“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主题,6月5日,芦山县人民法院联合多家单位在县城十字街共同开展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芦山法院环保法治宣传小分队通过摆放宣传展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接受法律咨询、现场讲解等形式,向过往群众普及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并以环资犯罪的典型案例为宣传载体,着重讲解了污染环境罪、滥伐林木、盗伐林木、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等法律相关规定,提高群众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意识,营造共同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全民行为氛围。
近年来,芦山法院积极探索以“司法+”模式为全县环境资源保护提供优质高效服务,通过强化协调联动、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合共建司法实践基地、签订司法协作协议、共同开展增殖放流、补栽补种、普法宣传、巡回审判、管护活动等方式,健全环境资源保护协作机制,筑牢生态屏障,共同守护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