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芦山法院召开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调研座谈会

来源:芦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5-11 17:48:08

为进一步深化法治教育,推进法治校园建设,切实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5月11日,芦山法院召开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调研座谈会,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骆东秀主持,党组书记、院长冯川江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政法委、教育局等6家单位应邀参会,8名法治副校长参加会议。

image.png

座谈会上,审管办主任程鹏宇以丰富的法律知识、专业的解读视角、风趣幽默的语言,采用“以案析理、以案说法、以案警醒”的方式,结合真实案例,向参会人员重点阐述了聚众斗殴罪名,着重分析了导致青少年学生走向违法犯罪的原因、预防犯罪及加强自我保护的方法,充分说明了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随后,在征求意见阶段各参会人员对芦山法院普法宣传的新思路、新举措给予充分肯定,并结合各自部门职责对芦山法院青少年普法宣传工作提出了相应意见和建议。

image.png

冯川江院长表示,各位与会领导和同志们提出的意见都十分宝贵,会后法院会认真梳理,深入研究,消化吸收,转变为具体工作举措。他强调,一是坚持政治引领。要牢记“国之大者”,加强教育引导青少年,提高政治站位,在分类施教、因人施策上下功夫,结合青少年群体普法需求,推进法治宣传入脑入心。二是依法能动履职。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联动发力。要建立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加强部门合作联动,形成普法整体合力,联合开展法治进校园等普法宣传活动。三是实现精准普法。要结合部门职责,不断创新完善普法宣传形式,组织开展法院开放日、模拟法庭、巡回审判以案释法、法治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等分层分类、形式多样、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让法治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法治教育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下一步,芦山法院将持续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优势作用,有计划、有针对性加强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做好法律的宣讲者、法治的传播者,用法治力量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杨睿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