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下午,汉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召开2023年第1次(扩大)会议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集中学习了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党外人士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精神,学习了全国检察长会议,省委、市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王晓晖书记讲话,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暨省安委会2023年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市委五届二次全会,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县委十五届四次全会,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县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县森林防灭火工作调度会议精神,及《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中共汉源县纪委 汉源县监察委员会关于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吴涛主持,中心组成员参加会议,院班子成员、检委会专委、中层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强调,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与学习宣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全国检察长会议,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五届二次全会,县委十五届四次全会,省、市、县“两会”等会议及印发的重要文件精神结合起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及最高检的工作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切实履行好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汉源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一要以更高站位筑牢政治忠诚。坚持和运用好中心组学习会、党组扩大会、全院会、部门会及“三会一课”,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五届二次全会、县委十五届四次全会,与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省、市、县“两会”等会议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检察履职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持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以更高站位、务实举措,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二要以更强担当护航经济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工作争先年”部署要求,围绕“阳光康养城、宜居新汉源”总定位,锚定“四化同步推进、五区均衡协调、三个典范引领”总抓手,找准检察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主动将检察工作融入新发展格局,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中心工作中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三要以更大力度维护社会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坚决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深化“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时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四要以更好服务践行司法为民。坚持人民至上,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诉源治理,助推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加大支持起诉力度,强化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全面推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制度,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健全公开听证制度,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认真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定,全面构建司法救助多元化格局。五要以更实举措强化法律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措施》,加强执法司法监督制约体系建设,着力推动“四大检察” “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不断改进和完善监检协作、司法协同运行机制,推动检察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六要以更严要求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锻造“五个过硬”检察铁军。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全力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以更强党建统领更高质量检察。持续推动信息化建设,以智慧检务引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自觉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和司法权威。
会议还听取党组成员2022年第四季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和院党总支《关于2022年度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并开展述职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