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在汉源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汉源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柳丽娅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了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工作情况。
报告指出,2021年以来,汉源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和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聚焦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统筹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报告从“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目标,刑事检察监督有新成效” “以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为导向,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有新作为” “以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为重点,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有新发展”三个方面回顾了2021年以来法律监督工作,并指出在强化法律监督理念、“四大检察”协调发展、法律监督质效提升、监督能力和队伍建设提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任需努力的方向,同时提出了今后工作打算:一是进一步更新法律监督理念;二是进一步强化“四大检察”法律监督工作;三是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四是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
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了县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认为县检察院紧扣法律监督宪法定位,高标准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和部署要求,聚焦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积极推动法律监督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县人大常委会也指出,法律执行和实施仍是县检察院亟需补齐的短板,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主要体现在:一是对新时代全面强化法律监督的理念还不够深刻,存在重办案轻监督的情况;二是法律监督质效有待提升;三是法律监督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并建议,深化对《意见》的再认识,进一步加强社会法治意识引领、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进一步强化自身能力建设。
汉源县检察院将认真落实会议审议意见,把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作为正确履行检察职责的重要手段,积极主动地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认真落实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以更高标准、更高质量依法能动履职,为推进“阳光康养城、宜居新汉源”的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体现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良好效果。
会上,三名检察官分别就个人履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作述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