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雅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孝勇应邀列席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第9次审判委员会会议,就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彭某某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一案发表意见。雅安市中级人员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袁彩君主持会议。
刘孝勇检察长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也是同法院合力维护司法公平公正的有力举措。检察机关的监督,本着“在支持中监督,在监督中配合”的工作理念,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规范监督,做到监督不缺位、不越位,最大限度地消除认识分歧,尊重事实、尊重证据,使案件在司法最为权威的环节得到正确定性和公正处理,提高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审理的透明度、公正性,捍卫法律权威,最大限度的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近年来,雅安市两级检察机关与法院紧紧围绕工作大局,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在工作上的支持与配合力度更加紧密,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力捍卫了司法公平与公正。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市检察机关将秉承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进一步加强同法院的沟通和密切交流,做好法院的诤友、益友而非损友,共同维护司法公平公正,为治蜀兴川、法治雅安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刘孝勇检察长在认真听取承办法官的汇报后,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围绕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和量刑建议等问题发表了列席意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在全面听取意见后,经过讨论表决,最终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郝连忠 钟锦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