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荥经县检察院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理念,立足检察职能,主动作为,注重构建“四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帮助多名涉案未成年人重拾生活信心,顺利回归社会。
注重保护性办案,宽严相济彰显司法为民。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着重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近三年来,共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2件14人,作出情节轻微不起诉2件3人,附条件不起诉4件5人,所有未成年人案件涉及的矛盾纠纷均及时化解,作出不起诉后均未再次犯罪,取得了良好办案效果。如对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在校学生李某某,通过检察官的耐心帮扶教育,李某某最终放下思想包袱回归学校,立志好好学习,并顺利通过考验期。
注重共享网建设,多方协作形成保护合力。一是充分发挥未成年人“110”指挥中心的牵头抓总作用,加强与公安、法院、关工委等单位的沟通和联系,以“两法衔接”职能为切入点,与之建成信息共享制度,形成全社会关爱保护力量齐抓共管、各自履职的良好工作局面。二是联合县内十一家单位,共同会签了《荥经县构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社会支持体系》制度。该制度在吸收其他区院优秀做法的基础上,将儿童疫苗安全、违法雇佣童工、儿童玩具产品质量等荥经县域突出的危害未成年人权益问题纳入荥经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社会支持体系中,并增加县卫计局、县工商质监局为成员单位,共同致力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三是牵头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在全市《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工作座谈会上,荥经县检察院以《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理应全面落实强制报告》为题,重点对强制报告制度进行深度解读和分析。四是推动未成年人案件集中办理落地落实,采取刑事、执行、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案件一体化办案机制。对1名性侵案件被害人民事案件支持起诉,2名未成年人抚养费问题民事案件支持起诉,有效保障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注重修复性救助,能动履职体现检察关怀。近三年,累计救助涉案困境未成年人10人,发放司法救助金9.2万元,切实帮助涉案未成年人走出困境。如在郑某某交通肇事案中,郑的行为导致未成年人李某某(13岁,在校学生)父母双亡成孤,李某某在父母双亡后暂随其兄俞某在西昌生活,由于案发时未得到任何赔偿而导致生活非常困难,针对该情况县检察院第一时间启动国家司法救助机制,快速办理,前后仅用了六天时间,为李某某争取1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帮助
其渡过难关。又如在一起未成年人利用家长手机擅自充值网游导致家庭生活困难案中,县检察院通过向涉案公司书面发函,与公司工作人员进行面对面的沟通等方式,助力涉案家庭追回全部损失,并以该案为基础,与游戏公司及教育、公安、文化等部门联合建立保障未成年人权益机制,有效的将个案处置延伸到了社会治理层面,该案成功入选《四川省第五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注重多元化普法,积极探索预防新途径。一是严格落实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活动。全院7名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的院领导和未检部门检察官,多次深入所在学校开展防侵害、禁毒和杜绝校园欺凌法治讲座。二是邀请中小学生走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充分考虑未成年人易接受的形式和内容,在基地新增数字化、视频化设备,更新了模块内容,通过“体验式”法治教育形式宣讲防侵害和杜绝校园欺凌等知识,县内7所中小学1200余名学生均被邀请到基地参观学习。三是注重线上云课堂宣传,继续推出《婷姐课堂》之“守护青春最美印记”专题课堂录制,将录制好的作品在全县中小学进行巡播。四是深入乡村开展保护留守儿童法治宣传。利用春节外出务工人员回乡过年之机,深入偏远山区开展法律知识宣讲36场次,发放宣传手册3000余册,接受家长现场咨询500余次,督促未成年人家长履行好家庭教育职责,有效预防性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