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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检察院“四要求” 推进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来源:芦山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郭伟 发布时间:2019-11-13 09:09:57

  近日,芦山县人民检察院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全院干警大会等形式,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并对全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提出了四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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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准确理解把握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实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我们党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我国处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的会议。全院干警要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极其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要把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与顺利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结合起来,通过党组中心组、全院干警会、党支部会等形式开展集中学习,并积极用好“学习强国”平台,通过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等形式,学深悟透、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认真贯彻落实重大问题、重大事项、敏感案件向党委、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检察院报告制度,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好阵地、管好导向、管好队伍。

  立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营造良好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认真落实修改后的“三大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履行好各项检察职责,努力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要不断深化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强化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不断深化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努力为服务县委“三个三”发展定位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并作出应有的检察贡献。

  进一步推进司法改革,强化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要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坚持以改革为内生动力,以检察队伍建设为自强根本,以科技为发展支撑,积极推进和落实各项改革措施。统筹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组建配置合理、充满活力的新型办案团队。要进一步加强机关管理“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建设,认真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班子成员要以上率下,履行“一岗双责”和遵守各项纪律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要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检察业务建设,不断提升队伍政治业务素质。(郭伟)


责任编辑: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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