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芦山县检察院召开创建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工作推进会,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邹勇主持会议,部分在家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人员参加会议。会上集中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论民族和宗教工作重要论述,会议听取了目前创建工作推进情况、存在的问题,分析了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具体打算。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和宗教工作重要论述、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切实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理解创建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保障,细化落实责任,积极推动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王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