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源县首例粮食购销领域受贿、滥用职权案件在汉源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由汉源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强担任审判长,汉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涛出庭支持公诉。该案是中央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后,汉源县第一起涉粮领域职务犯罪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12月至2020年4月期间,被告人侯某某利用其担任汉源县粮食储备库主任、负责汉源县县级储备粮入库管理等工作的职务便利,为储备粮供应商在储备粮入库事宜中谋取利益,收受储备粮供应商李某某、蔡某某人民币8万元。2017年2月,侯某某在县级储备粮采购中,滥用职权、以陈顶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1万元。事后侯某某收受供应商3万元现金。其行为分别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庭审中,合议庭组织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举证、质证及法庭辩论,被告人侯某某表示认罪认罚,并在法庭陈述阶段进行了深刻的自我反省、认罪悔罪。最终,侯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汉源县法检“两长”同堂办案,共同推进以案释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彰显了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决心和勇气,以依法能动履职守护粮食安全,坚决扛稳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
庭审现场,80余名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庭旁听,旨在以身边事警醒身边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以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为建设“阳光康养城、宜居新汉源”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