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对我们的司法救助,给我们解决了当前的生活困难,我们没有什么别的要求和意见了,你们已经帮了我们很多,十分感谢!”8月16日,罗某秀在本院司法救助回访电话中说道。
事情源于今年三月,罗某秀的丈夫王某在操作挖掘机修路过程中被垮塌的岩石意外砸伤致死,该案诉至本院后经调解,罗某秀及其家人得到了8万元补偿款。但王某是这个家庭的顶梁柱,是主要的经济收入来源,王某去世后一家人生活陷入困境。随后罗某秀及其家人向本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
为切实解决好涉案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承办法官前往罗某秀家车岭镇某村进行核实调查,通过实地查看及与当地村委会和邻居群众交谈,得知受害人王某家里有年迈多病的父母亲需赡养和两个幼子需要抚养,妻子罗某秀也没有固定生活来源,一家人居住的木制房屋也非常老旧,在外还有不少外债负担。王某的去世不仅给这家人带来了巨大的精神伤害,更让一家人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家庭经济现处于特别困难状态。为了使陷入生活困难的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依法决定予以救助30000元。
司法救助是一项民心工程,是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生动实践,也是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环节。名山区法院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应救尽救”的理念,积极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加强走访调查,做到从快办理、规范办理,同时通过回访机制,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对审判、执行中因案致贫致困群众的扶危解困作用,有效提升司法救助案件办理效果,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和温暖,重拾对生活的信心和热情,体现了法院在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中的主动作为和积极担当。
(何谐 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