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山区法院车岭法庭主动延伸司法职能,服务法治乡村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突出作用。
一、深入学习贯彻,紧盯工作落实
认真学习全国、省、市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坚持“三个面向、三个便于、三个服务”的工作基调,深入领会人民法庭工作总体思路和强基导向,立足名山实际,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根植群众的绝对优势,主动融入党委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全面对接地方力量,扎实推进新时代人民法庭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传承枫桥精神,完善工作机制
创建“诉讼服务点”新机制,在车岭镇、前进镇等乡镇设立驻村诉讼服务点12个,定期派法官提供点对点服务等举措,对突发性、紧急性纠纷提供第一时间的法律指导和帮助,实现矛盾化解的“关口前移”。同时,针对基层矛盾纠纷,整合法院、司法所、村组干部力量,建立“法庭+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联调联动工作机制,邀请基层干部旁听案件审理、参与案件调解,将矛盾纠纷化于萌芽、止于未诉,构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上半年,共调解非诉纠纷90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帮助110人次,为村民挽回经济损失60余万元。
三、强化法律宣传,延伸司法服务
以“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为契机,以“法律七进”活动为抓手,通过开展巡回审理进镇村,审理典型案件,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持续开展送法下乡,组织干警走出法庭,走进田间地头,深入群众之中,通过开展法治讲座、发放普法手册、编辑法治微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群众法律意识,推动法治文化与乡土文化的有机融合,醇化村风民风社风。2021年7月以来,开展巡回审理5场,组织法治进乡村、进学校等普法宣传活动20余次,举办法治讲座2场,发放普法宣传材料500余份。逐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