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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理进镇村,以案讲法促振兴

来源:名山区人民法院 作者:戴德武 发布时间:2022-07-04 15:04:31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乡村道路的延伸,大量的电瓶车、摩托车、三轮车、面包车作为生产和生活工具进入了农村家庭,但由于农村交通参与者法律意识淡薄,交通安全意识不强,对交通事故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三轮车载客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开事故车、开报废车、车辆不上牌照、不买保险、摩托车驾驶员不带头盔的现象比比皆是,加之山区道路存在一定的危险性,由此产生的交通事故层出不穷。以2021年为例,名山区法院车岭人民法庭共受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21件,因交通事故致残13人,平均每个案件赔偿金额10.38万元。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者无情的推诿,给事故家庭带来了无尽的伤害,成为广大农村居民难以承受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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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农村交通参与者的法律意识,近日,名山区法院车岭人民法庭通过巡回审理方式在车岭镇石堰村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三轮摩托车驾驶员无证驾驶引发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车岭镇村一级基层治理专干和30余名群众参加了旁听。

通过案件审理,听取原、被告诉辩意见,旁听群众对无证驾驶的危害性有了更直观的认识。庭审结束后,审判员进一步就无证驾驶的情形和法律后果进行了说明,对酒后驾驶可能造成的法律成本、经济成本、职业成本、时间成本、家庭成本等进行了宣讲。通过案件审理和法律宣讲,使作为交通参与者的每一名旁听群众都有所警醒和启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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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山区法院车岭人民法庭根据法庭地处山区的特点,充分发挥人民法庭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优势,始终坚持“三个便于”、“三个服务”的原则,强化山区法庭的传统审判职能,将庭审现场延伸到村民委员会,通过以案讲法的方式向群众宣讲法律,将庭审现场化为教育现场,同时通过庭审观摩的形式向基层治理专干讲授调解方法,将矛盾纠纷的化解端口前移,将法庭的审判职能融入到基层社会治理中,以法治的方式助力乡村振兴,将打造“老百姓家门口法庭”走深走实。

(戴德武)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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