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17时,芦山县发生6.1级地震,灾情发生后,院党组第一时间将全院干警疏散到安全地带,组织人员了解掌握全院人员伤亡和建筑受损等情况。庚即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要求全员干警要贯彻“两个至上”理念,在保障好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开展抗灾自救,在县委、政府的统一调度下,积极做好抗震救灾工作。同时,对当前地震应急处置工作作全面安排部署,研究制定抗震救灾应急响应机制和抗震救灾值班机制,成立抗震救灾应急指挥小组,下设5个专项工作组,迅即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地震发生后,芦山县法院迅速反应,党组书记、院长冯川江立即组织人员对院机关、派出法庭等地进行全方位检查,仔细排查可能存在的隐患和漏洞,确保万无一失。经排查,我院办公大楼和芦山法庭建筑部分门窗、墙体存在裂纹、脱落的现象,供水、供电均未受损,下一步,我院将持续开展灾情核查,密切关注震情、排危除险,避免不必要的人员和经济损失,坚决防止次生灾害及后续余震可能造成的损失。
6月2日上午,受市中院党组委托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志刚一行携带救灾物资,赶赴芦山法院实地查看院机关、派出法庭地震受灾情况并看望慰问一线法院干警,转达市中院党组对灾区法院全体干警的慰问。在详细察看后,王志刚同志要求,芦山法院要加强抗震救灾应急处置工作,及时组织核实灾损情况,迅速统计上报;要充分发挥好审判职能积极主动参与抗震救灾工作,做好因地震灾害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工作;要继续做好值班值守,坚决防止发生此生灾害。
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6月2日早上,应急小分队5人及驻村工作队分赴联点飞仙关新庄村、龙门镇隆兴村,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做到快速响应,吹响抗震救灾“红色号角”,全力以赴赶赴灾区一线开展抗震救灾工作。截止目前,已入户排查30余户,积极主动配合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开展灾情核查、隐患排查、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等工作,为抗震救灾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同时,安排10名干警、3台车辆组成抗震救灾小分队,24小时待命,随时做好增援灾区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