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向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教育缺位家长发出《家庭教育令》后,5月20日,荥经法院创新发出全市首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针对家庭教育管理缺失但未达到发放教育令程度的涉未案件,为为人父母者提个醒,同时也是通过“以案说法”方式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常态化、普遍化,使之根植人心。
荥经法院在审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中,被告即未成年人父亲以当初离婚协议书约定该未成年人由女方抚养,男方不承担抚养费为由,拒不给付抚养费。该案引发办案法官深思,父母双方因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金钱纠纷而对簿公堂,更何谈给予孩子更多的教育和爱。《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旨在审理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受到人身侵害以及抚养费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案件时,对涉案未成年人的父母双方提供家庭教育指导,用法治教育与家庭教育共同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强化家庭教育责任,督促家长给予孩子更多的陪伴和关爱,为家长正确实施家庭教育、注重孩子心理健康疏导提供行为指引。这是荥经法院首次适用《家庭教育促进法》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明确不论婚姻状况如何,父母双方都应认真履行监护、管教责任,以实际行动为子女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条件。
今年以来,荥经法院坚持“立足审判、做强延伸”,始终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作为少审工作重点。下一步,荥经法院将继续坚持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司法理念,持续探索依托审判支持家庭教育的工作举措,引导全社会关注家庭教育。
(梁国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