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好最高检印发的《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助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推动辖区内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妥善解决,雅安市名山区检察院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签了《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线索协调配合办法》,就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职能定位、权责划分、线索移交、处置程序等进行了规定细化。
以“我管”促“都管”,进一步加强同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线索协调配合办法》再次明确和强调了宪法赋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能和定位,规定了检察机关在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上“我管”的范围和处理解决方式方法,同时,也明确了行政机关在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上“都管”的具体程序和协作路径,推动形成“检察+行政”办案合力。
以“外地经验”助“本地实践”,进一步推动协作机制的合理性和操作性。名山区检察院在充分总结近年来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情况及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学习调研外区县、外市、外省先进机制经验,并加以总结、吸收、融合,同时与行政机关多次磋商、研究、会签形成《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线索协调配合办法》,切实增强处置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能力。近三年来,名山区检察院已成功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9件,涉及农民工140余人 ,帮助追讨农民工工资180余万元。
以“农民工好”带“企业好”,进一步提升检察监督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名山区检察院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实现“农民工好”的同时,结合辖区内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客观实际,努力将服务民营企业融入办案工作,在《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线索协调配合办法》中详细规定了检察机关调查程序和调查手段,确保案件办理不影响欠薪企业、欠薪单位正常的市场经营主体地位和正常经营秩序,同时通过法律政策宣传教育等,实现企业自主履行支付工资义务,努力让每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都能实现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切实发挥检察监督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陈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