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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纳溪:五一劳动节前夕 受伤农民工喜提赔偿款11万元

来源: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 作者:谢雅琴 杨洪超 发布时间:2022-04-28 15:2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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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遭遇索赔难,执行法官倾力助维权。五一劳动节前夕,纳溪法院顺利执结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讨回11万元赔偿款的唐某某激动地赶到执行局向承办法官致谢:“终于收到赔偿款了!我很高兴!非常感谢纳溪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为我们农民工撑腰,秉公执法,为民做主,使得我的赔偿款能够一次性全部到位!”唐某某高兴地向法官展示了自己刚取出来的4万元现金,表示家里的急需有钱应对了,心里也有底气了。

此次领到的赔偿款,实属来之不易。被执行人是经营建筑工程建筑劳务分包、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等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被执行人承建某公路改造工程后,将该工程中某隧道进口门墙工程分包给了本案另一被执行人蒋某某,申请人系蒋某某招用,到前述隧道进口门墙工地上工作。2020年11月24日,申请人在工地工作时被滚落下的石块砸伤右腿,后该案历经一审、二审,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四川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和蒋某某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无奈,唐某某于近日向纳溪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考虑到工伤赔偿系涉民生案件,受理案件后,执行法官便立即着手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对其账户进行了冻结,但未足额。同时联系该公司负责人,转告有关的执行要求,向其宣传讲解法律法规,告知其不履行法律义务的法律后果和不利影响。该公司负责人担心经营过程中被合作伙伴知道了会影响公司声誉,遂主动联系法官询问解决办法。执行法官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劝说其早日将赔偿款付清:“该案案款支付完毕,案子就了结了,你们双方都松一口气”。该公司负责人慎重考虑了法官的建议后,表示同意支付,唐某某也作出了一定让步,申请人一次性支付其赔偿款11万元,该案执行完毕。

(谢雅琴 杨洪超)

 


责任编辑:唐方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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