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微博等社交工具日益成为人与人之间重要的沟通桥梁,亦成为法官办案的得力“小助手”。近日,摩尼法庭法官在办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中,通过微信电子送达方式成功化解双方矛盾纠纷。
原告李某某和被告吴某某都从事服装经营工作,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1月14日被告吴某某先后三次在原告李某某处拿货,货款共计16602元,后吴某某于2021年11月12日、11月14日分别支付原告李某某5867元、4061元,经原告李某某多次催收后被告吴某某仍未支付余款6674元,李某某遂将吴某某诉至法院。
叙永法院受理该起案件后,吴某某却玩起了“失踪”,法官通过电话联系、实地走访吴某某家属、邻里及吴某某经营场所等方式,均无法与吴某某取得联系,眼看案件办理将陷入僵局。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最终询问到被告的微信联系方式并尝试着与其进行联系,最终,法官通过电子送达的方式向吴某某送达了诉讼材料,并通过微信对吴某某进行释法明理,成功劝说吴某某将剩余款项支付给了原告李某某,李某某随即也向法院申请了撤诉,至此,双方的矛盾纠纷最终得以化解。(马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