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对法院工作的认可,但您的‘心意’我们将通过邮寄的方式寄回您的住所地,请确认地址,并注意查收……”。近日,宝兴法院通过快递寄出三包香烟,收件人却是被执行人。
原来,为深入推进“转作风、树新风、作表率、抓落实”专项行动,扎实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工作,3月17日,宝兴法院在办理一起执行案件中,因被执行人林静(化名)现定居在成都市郫都区,且工作繁忙,执行干警便亲自赶往成都,上门核实、办理案款扣划事宜。为尽量减少耽误林静的工作时间,执行干警灵活工作方式,就地在警车上对林静进行询问并做笔录。期间,林静为表达对远道而来办理案件干警的谢意,便将三包中华香烟塞给执行干警。执行干警当场表示拒绝,讲明纪律要求,并将烟退回林静,装入其衣服口袋中。谁知,当做完笔录,林静起身下车,趁执行干警不注意,又将香烟丢进警车,便迅速离开现场。为避免在公共场合追赶造成不必要的影响,执行干警只好离开,并立即将此情况电话向法院督察部门报告。返回法院后第一时间写下情况说明陈清事实,并将香烟送到督察部门依规处置。
法院督察部门了解情况后,对执行干警坚守廉政底线、拒绝收受当事人的礼品表示肯定,并赓即商驻院纪检监察组对香烟规范处置提出处理方案,综合考虑并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便通过邮寄的方式向林静退回了香烟,并感谢其对法院工作的肯定,告诫以后不要再有类似行为。林静表示,送香烟只是为了感谢法官大老远过来处理案件,别无他意,并表示会铭记于心、不会再发生此种情况。
(李春蓉)